振旭食品| 东德彩钢| 四郡纸业| 夫朗沃| 鑫爽管道| 兵蔬叔| 威诚| 瞳俐教育| 自由度| 雷浩装备| 鑫瑞达化工| 马鲁铂| 唐山自闭症| 唐山孤独症
网站地图 冀ICP备15008440号-1版权所有:佐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 网安备13020302001214号
为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11月30日,河北省住建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工作的通知》,从2020年12月15日起,在全省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市民在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迁安分中心办理业务。河北省住建厅供图
通知明确,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异地贷款的职工,与申请本地贷款的职工享有同等权益,不得设置附加条件。
各地将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简化和规范审批要件,优化办理流程,落实缴存证明授权要求,健全信息核实联系人制度,加强贷后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各地将加强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功能完善,强化数据共享支撑,尽快实现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信息变更等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满足缴存职工异地办事需求。
据悉,河北省从2006年开始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住房贷款业务。2017年,根据省有关工作要求,部分市结合本地实际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住房贷款业务。
上一篇:市自来水公司全力保障冬季供水